合同问题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11:31
请较一下律师 甲方是 某地镇镇府 已方是我
已方准备向甲方租用 镇镇府的门面房做小吃生意
现在的问题是 门面还要2009年8月份到期现在还是别人在经营
要是已方现在问甲方租用门面房租期1年 日期写2009年8月到2010年8月
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到时候如果镇领导换了 甲方还能把门面房拿回去吗 已方支付了 1年的房租 写这样的合同要注意什么?
谢谢了

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这取决于前一家承租方与出租房的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约权。有优先续约权的,如果该承租方要求续约的,那么你的合同就无效,没有优先续约权的,你的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日是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而合同执行日是从2009年8月原合同终止后起

表述不清,无法判断!

当然受法律保护了,只要双方是自愿的。
到时候如果镇领导换了 甲方也不能把门面房拿回去。因为这里涉及合同的期限没有到,合同的主体没有变,只是镇领导换了,领导换不代表政府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