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同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52:17
我和一个男的在学校要了部手机 我要的 那个男的拿走卖了 现在他是抢劫犯 手机主人 要报警 说不告我 这样 我算同伙吗?
我已经19岁了 卖手机我不知道 但钱一起花了 共卖了600 但我要手机时没使用暴力 资自愿给我的

这种情况他也不能构成抢劫罪,如果年龄达到16岁构成抢夺罪,从抢夺罪来看,你是共犯,当然关于你们的这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所以要看你们的年龄了。

不算的

是同伙!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你事先不知情不算。就好比买的廉价车是偷来的,你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