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工养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40:36
一位老人,现年64岁,共产党员,户口为农民。1982年时在村里当会计。在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被调到当时的公社(即现在镇政府)进行人口普查工作,之后就留在公社搞一些民政事务,也曾做过管理档案的工作。1984年,被公社党委任为食堂管理员和武器弹药管理员。1989年开始做包村下乡工作。一直到95、96年,因年龄和身体原因“退休”。工作期间认真负责,曾多次受到市县领导表扬和嘉奖,并颁发有相应证书。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转为市民户口,因此也未能转为正式工,所以回家后,未能从之前的工作单位领到一分钱。前几年,因为不懂法,也没能及时维护自己权益。今年听别人说这个可以找相关部门要求一些养老金之类的。请问,如果想维权的话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法律上有什么支持?(另:无论公社或镇政府都是国家相关部门,像这类工作十几年但仍为非正式的职工他们有理由不管吗?)

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了。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因为《社会保险法》还没出台。
各地方有自己的法规来规定怎么处理的。
如果没有规定的话现在有的地方实行农村户口的人在一次交足多少钱就可以按年领保险金直到死亡。
你可以到你当地民政局去了解下。全国的没有统一的规定。

当地政府部门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