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个人档案私自转到街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23:01
我父亲的校办工厂准备改制,对他们实行买断工龄,后职工方不同意,经上诉企业与职工又签署了新的终身劳动合同,后企业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职工的个人档案转到了街道,请问企业该做法属什么行为?现我父亲准备起诉,有何相关政策法规可以依据呢?
去过了仲裁,他们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校办化工厂,仲裁那边只是敷衍了事,现我们去法院起诉,属于举证阶段,只能我们自己去找对我们有利的证明。

一,依据合同法。
二,依据“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拿着“企业与职工又签署了新的终身劳动合同”去仲裁

去劳动局咨询仲裁,需要什么他会告诉你的

属于违法行为,一道仲裁,二道 北京劳动局去,有的情况那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