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求专业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1:30:19
我和老婆都是广州市户口,婚前07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在广州贷款购买一手房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式贷款.(借款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08年8月结婚,目前我和老婆可否提取出老婆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她的公积金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动过)(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如果提取老婆公积金余额之后还可否用老婆的公积金申请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可以提取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盖她单位的公章,提供你们的结婚证或者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贷款合同。
你们提取公积金之后,在未结清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是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

可以取,但金额不能超过已还款额,第一套未结清是不可以贷第二套的。提取的材料还是问一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吧。

可以取,不过手续很麻烦的,问一下你们单位的会计

可以,但是具体问一下单位的负责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