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与总理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0:07:46
如上。

总统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元首或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名称。一般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各国总统任期不一。例如,美国总统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2届。德国总统则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1次。
  总统制源于美国。1787年,刚获得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13个州的代表55人,在费城独立厅召开了制宪会议,制定联邦宪法。宪法规定:国家行政大权赋予总统,总统任期4年,由各州选举的总统候选人选出;总统是最高的行政首长,又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部长、外交使节、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1789年1月,根据宪法美国举行历史上第一次大选,选举独立战争的杰出领导华盛顿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也是世界上第一位总统。华盛顿本可以任终身总统,但华盛顿只担任了两届总统便决意不再继任,因此以后美国总统最多只任两届,只有富兰克林·罗斯福例外,他担任了四任总统,并且是惟一的终身总统。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是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行使行政权,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 ;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 ,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缔结条约。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 ,总统只是国家元首 ,并不直接领导内阁,德国是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总统为虚位元首,总统不是联邦政府的成员,不拥有实际行政权力。总统的职责主要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由联邦总理和有关部长副署的法律法令;根据联邦议院的决定任免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免联邦各部部长;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
  ② 意谓总揽一切,与“总督”、“总管”、“都统”等,在词义上并无严格区别。清旧官有“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掌圆明园翊卫政令。至于用兵之时,授以总统名义,使指挥各军的,更为常见,如张国梁的本官为提督,而在丹阳被太平军击毙时的全衔为“帮办军务、总统诸军、提督”,当时简称为“张总统”。
  ③清末新官名。宣统三年(1911),报成新式陆军二十六镇,置总统一人,掌全军政令,似陆军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