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细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4:53:23
好像某些检查项目不予报销(如磁共振),具体细则有哪些?谢谢

我区新农合补偿摘录:
  (三)住院大额医疗费补助范围及比例
  1、补助范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因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手术费、处置费、输液费、输氧费、诊疗费等合理医疗费用的补偿。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
  2、补助标准
  (1)凡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可享受乡级医疗费大额补助。乡级起付线为100元,补助比例为70%。
  (2)凡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可享受区级医疗费大额补助。区级起付线为200元,补助比例为60%。
  (3)凡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可享受市级医疗费大额补助。市级起付线为600元,补助比例为50%.
  (4)凡在市外、省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可享受省级医疗费大额补助。省级起付线为800元,补助比例为45%。
  (5)最高支付限额。参合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大额补助限额累计为30000元。
  14岁以下儿童在儿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
  参合人员一年内因患同种疾病住院两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线减半计算,费用金额补助比例不变。
  (6)凡经合法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的参合肺结核病患者,在市、县两级结核病防治机构住院治疗,结核病项目免费以外的住院、检查、治疗费用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的药品费用,按照乡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在省级及以上住院治疗的,按医院级别补偿标准执行。
  (7)在市级及其以下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床位费、手术费、处置费、输液费、输氧费、诊疗费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的药费等合理医疗费用,按照乡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在省级及以上住院治疗的,按医院级别补偿标准执行。
  (8)大型诊疗项目费用(CT、彩超、核磁共振、r刀、x刀、医用直线加速器等)和医用内置材料(食管支架、输尿管支架、银钛夹、心脏起搏器、人工股骨头、人工关节、人工晶体),无论国产或进口,费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