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曰,非檀越可知,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循焉。句中的“檀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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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曰,非檀越可知,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循焉。句中的“檀越”是什么意思?(语出《文史知识》2009年第三期p46)

檀越

梵语音译。施主。 晋 陶潜 《搜神后记》卷二:“ 晋 大司马 桓温 ,字 元子 ,末年忽有一比邱尼,失其名,来自远方,投 温 为檀越。” 南朝 梁 沉约 《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及至就讲,乃得七十檀越,设供果,食皆精。”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诸方檀越,不论城郭与村坊,一齐齐随喜道场来,罢铺收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小檀越,你是谁家子弟?” 鲁迅 《华盖集续编·记“发薪”》:“只要有银钱在手里经过,即使并非檀越的布施,人是也总爱逞逞威风的。”

【檀越】
(梵da^na-pati,巴da^na-pati,藏sbyin-bdag)
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关于檀越与受施者之间,诸经中屡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经》卷四〈护心品〉云(大正2·564a)∶
‘檀越施主当恭敬如子孝顺父母,养之侍之长益五阴,于阎浮利地现种种义。观檀越主,能成人戒闻三昧智慧,诸比丘多所饶益,于三宝中无所挂碍,能施卿等衣被、饮食、床 榻、卧具、病瘦、医药。是故诸比丘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
同书卷二十四又谓,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1)名闻四远,众人叹誉;(2)若至沙门、刹利婆罗门长者众中,不怀惭愧,亦无所畏;(3)受众人敬仰,见者欢悦;(4)命终之后,当生天上或人中,在天为天所敬,在人为人尊贵;(5)智慧远出众人之上,现身尽漏不经后世。
此外,《长阿含经》卷十一谓,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时施、门不制止。
关于檀越之语义,《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受斋轨则〉条下注云(大正54·211b)∶
‘梵云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译。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转名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舍自可越渡贫穷。妙释虽然,终乖正本。旧云达■者,讹也。’
参考资料: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檀越】

「檀越之人」:檀是布施,越是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