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不缴集资款就让走人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8:54:28
3月4日,中海先锋化工(泰兴)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先生在公司09年工作会议上,向出席会议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员工代表、09年度先进工作者作动员报告,要求全司员工咬紧牙关,与公司共同努力,闯过经济危机难关。但令全体员工最感为难也最为寒心的是,该公司李总在会议上要求全体员工要向公司限期缴纳集资款,并规定员工2万,主管3万,中层管理人员5万,高层管理人员10万,如不能缴纳,责限令其自动离职。据笔者所知,中海先锋化工(泰兴)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溪桥镇工业园区,董事长王际。该公司所处地段为村庄集居地,本不属于规划中的工业园区,更不能建化工厂,但该公司却能令政府专门为其特设一工业园区。在该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批复的情况下,该公司就由当地政府配合强行征地,开工建设以,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即生产销售。该公司为外资企业,董事长王际,但该公司所有员工,却均不识王际其为何人,更不知该公司出资人为谁?在国家劳动法日益完善,对劳动者保护更为强大的情况下,该公司却不经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强行向员工征筹集资款,且声称不缴纳集资款就得走人,并要求公司绩效考核部门把各部门集资完成情况作为工作任务来考核,如不能完成,即考核扣罚员工工资。真不知该公司总经理是不是法盲?该公司员工因担心遭到报复或勒令下岗,不敢顶撞公司总经理决定,但员工也提出了很多疑:1、外资企业强行向员工集资合不合法?2、公司高管年薪几十万,集资任务却定为十万,员工月薪几百元,却要完成2万元的集资任务,即使中层管理人员集资5万也得两年不吃不喝,这样的任务比例定得究竟合不合理?3、员工集资风险如何保障?目前该公司债务较重,具体债务状况没有向员工公布,一旦企业倒闭或无偿还能务,员工几百号人的利益如何保障?4、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王际其为何人?员工借钱究竟借给了谁?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一边强行向员工征筹集资款,一边却大吃大喝,坐豪华小轿车。员工集资究竟为了干什么?6、员工是弱者,应该由政府哪个部门来管理此类事件?6、该公司对外声称为中国海外基建下属公司,与中海黄桥热电(泰兴)有限公司、泰兴市黄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同属中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实际资本构成却说不清,道不明。该公司初建期就以泰兴市黄能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全资抵压贷款。这种行为是否损害了中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及至其上级公司中国海外基建,或更上级中国建筑总公司的利益

强行集资是违法的,违反了经济法和劳动法,具体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咨询,建议所有员工联合请几个知名度高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公司的公关开销属于管理范围,不算违法。只是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