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三支一扶的报考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43:57
我是08届在兰州交大毕业的本科生,就业到江苏常州溧阳工作,学校发了一个到公司报道的报道通知书,原来是庆阳合水人,毕业后学校将户口和档案放在了江苏溧阳人才市场,现在辞职了,户口和档案还留在江苏那边,手上目前只有毕业证,报道证(到江苏公司报道的报道证)。

请问:1 能不能回家考庆阳地方的公务员?据说需要择业证,可是我没有哪个 东西,怎样能够得到择业证?

2 户口和档案怎么转回庆阳老家?
1 户口迁回需要什么程序?
2 档案我去问江苏那边的人才市场要过,他们说本人是不能经手的,得怎样调档案回原籍? 原籍(庆阳人事局不给开调档函,)现在还有什么途径能调回来?

关于毕业生手续的有关问题的回答

  发表日期:2007年4月19日 点击次数:6006次
  毕业生报到

  持《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及时到就业单位报到。外省院校回(来)甘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到省人事厅报到,中专毕业生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报到;毕业时已落实单位的,直接到就业单位报到。报到时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手续。持《就业报到证》的省内外院校毕业生,超过一年不报到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不再按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档案和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人事部门代理。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应及时到生源市(州)、县(区)人事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毕业生调整改派

  持《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因故需调整改派的,必须在《就业报到证》签发一年之内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新单位的接收函、原单位退函、《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省内院校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报省人事厅审核办理(兰外学校毕业生经学校同意后可由本人申报),省外院校回(来)甘毕业生在省内调整改派,由本人直接报省人事厅审核办理。

  毕业生落户
  根据甘政办发[2003]30号文件规定,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实践生凭《工作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单位介绍信,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家庭是非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家庭户口薄上;家庭是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县(市、区)人事部门集体户口薄上。落实就业单位后需迁转户口的,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毕业生择业
  教育部规定,毕业生开始择业的时间为毕业前一年的11月20日。择业期间,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市场、洽谈会等形式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列入就业方案。
  放开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范围,允许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