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的欺骗 我被单位录用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25:24
今天去复试一家单位,到晚上收到通知:明天上午报道上班!需要带上以下证件: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四张1寸彩色照片及原单位离职证明。在这个经济危机的时代找份工作真不容易,而且这次竞争非常激烈,我在面试时十分的自信,只是在简历中撒了两个谎:第一,工作时间多写了6个月;第二,原先做的是前台,我写成了人事行政助理(因为我这次面试的是人事专员);就这两点我到原单位开证明,但是单位不愿意以我的意思盖公章,这样以来,我的简历就有造假的行为,不过实际的工作内容我没有虚构,请有经验的朋友帮帮忙,离职证明我该如何交给新任单位?

离职证明不要写你在原单位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职位,就写成某人于某年某月与因个人原因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行了。
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将来在5险一金上与原单位有纠纷。所以要证明你已经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
也有其他方法不用离职证明就可以办理的。你可以先从原单位开离职证明,然后自己去人才交流中心将自己的档案保险等从原单位转出。然后在让人才交流中心开证明,再交给新单位。告诉新单位,自己离职时已经把离职证明交给人才中心了,用于转出。这样就行了。
放心,这方法我干过。当然不是跳槽故意这样的。而是离开原单位后,休息了几个月,没有去工作,才这样干的。

离职证明拿个A4纸写一下,叫你的原单位好一点的领导签个字证明你在那边工作多长时间已经离职就好了啊,请客,找以前同事一起,工作不好找啊,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