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按新房成交价缴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44:10
我住在一个小城市,是在05年下半年预交的房款25万买了一套单位150平的房子,在07年底拿到的钥匙,在今年(09年)的三月15号单位通知拿到了大证(也许是土地使用证,也许是大的房产证,不是很明白什么是大证)让我们住户办理房产证,办证时得知,契税不是按05年交的25万缴纳,而是按09年评估的价格36万来缴纳,同时还需要缴纳1400多元的评估费,很是郁闷,辛苦赞了半辈子卖了套房子,已经几乎用完了全部的积蓄,哪儿还有多余的钱去办这么高昂的房产证啊,我想请教有关懂这方面知识的专家,我的房产契税,能不能按我实际买房的25万缴纳契税!请大家赶快告诉我,因为单位通知3月20日之前办理,不然就不管了。跪求大家了!!!!
同时还想问一下,这1400多元的评估费是否合理,评估费是由那里收取的?也太贵了点吧?房子我是买来住的,又不打算买卖,既然单位有大证(大证就是集体房产证吗?)我可不可以不办理房产证呢??

就高不就低,如果评估价格比你交易价格低的话就按你的交易价格收取,如果评估价格高于你的交易价格,则按评估价格收取。这是规定了的,没有办法
1400元评估费不高,它是按照你的产权所评价值一定比例收取的,评估机构收取这钱,也有的评估机构是委托办证部门收取,详细的你问问办证部门。我国产权登记是自愿登记,你不办理也行。但是如果以后你想卖的话还得补办,到时候很麻烦,毕竟现在房价不菲,你的房子也有增值空间,说不清楚你以后是否一直自己居住。还有要是碰到以后你所在区域进行拆迁改造,国家征地的话,具体对你进行赔付安置时也需要你个人的产权证的,在进行赔付时有个人产权证的比没有个人产权只有集体大证的更有说话权。
建议房产过户到你头上时把房产和土地证都办了,有保障,有好处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