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与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12:00
1:几年前我和老公结婚并有了一个男孩,因为他脾气暴躁的原因我们已分居三年了,现在他和另一个女人同居并怀孕了,请问这种情况他算重婚吗?(还是要生下那个小孩才算重婚?)2:婚前我家自建了一栋房子,房产证上有我、爸、妈和弟弟四个人的名字,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好的,请问我的那份房产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吗?(婚后我们一直住在我家这边)我现在想离婚,如果在他重婚的情况下他还可以分共同财产吗?

1、重婚罪的定义是指:有合法配偶一方,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机关的信任,再次进行结婚登记,或明知对方重婚仍然与其结婚的犯罪行为。将会被依据刑法258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罪为自诉罪,告诉才处理。
2、如果明知对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合法配偶,仍与其结婚或同居的,则构成破坏军婚罪。将会被依据刑法259条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对于重婚罪,当事人有证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重婚的刑事责任。没有证据仅有线索或证据不足的,按照刑诉法司法解释1第一条,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侦查完毕,当事人可以持相关案卷及证据,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
对于破坏军婚罪,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刑事侦查并确认案件事实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4、对于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依据婚姻法46条第一款,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赔偿以无过错方取得全部或绝大多数共同财产为原则。如果双方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或婚前就已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各自为各自所有的,为体现对于过错方的惩罚,应以过错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婚姻法46条所称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中相关规定。
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较大精神损害的,例如,与重婚一方生育了非婚生子女,给无过错方造成较大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依法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259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8条、29条、30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属于重婚
2.房子表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