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关须禁止木炭的出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00:20
青冈木炭是国家海关总署自2003年以来禁止出口的商品。来自我国的四川;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等地的木炭依然出口至韩国。仅四川一个地区年出口量6000-7000t,其中,从山东省海关出口的木炭份额占总量的60-70。希望山东省海关加大检查力度,严厉禁止木炭的出口,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木炭一直是禁止出口的,所以现在的出口木炭实际上都是走私,并且走私分子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从监管上看难以做到全部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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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禁止出口的东西太多了,这些企业是无利不起早

机制木炭等都是用木屑.秸杆.等废弃物加工而成不必禁止.而应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