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无限责任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52:09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在中国没有“无限责任公司”这个名称的公司,只有与之性质相对应的“普通合伙”。

理由是我们国家认为,凡称为“公司”的都应当是责任独立的法人,“无限责任”这一概念与公司的“责任独立”是冲突的,所以我们国家没有“无限责任公司”这一称谓,只有与之对应的“普通合伙”。

中国没有无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拓展资料:

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

百度百科-公司法

楼上的,不知道就不要误导人家,我国没有也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回去好好翻翻公司法。

当然有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举例来说,一个人投入企业的资本为1万元,而企业债务分摊到他身上的份钗?.5万元,如属有限责任股东,他只以1万元承担责任即可,其他债务依法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