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法定假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7:54:51
我是河北承德市的一名保安,在和公司说法定假日工资的事,公司却说我们属于特有补助,按正常的工资走,我们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还说按劳动法就是这样,这种说法对吗,一根据吗。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你们和公司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2、关于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你们是享有法定假日和休息日的。
公司的说法没有依据。

4、安排加班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或者投诉。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关于单位拖欠加班费,可以主张赔偿:

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向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决,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