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被公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54:22
我在海上干活。08年9月20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我上海干活,在海边遇到与自己有仇的毕某往家走。晚六点我干玩活丛海下上岸准备回家,发现放在岸边的拖鞋不见了,我在周围找到了,被人丢道草丛一只,另一只被人丢到路边。我随口骂了一句谁这么溅。这时毕某从墙角处走出来问你骂谁。我说没骂你我找鞋我就在没理他,开始脱身上的皮裤,这是他走到我近前,问你还丢什么,我随口说我的船桨丢了。这是他上来就一拳把我打到,骑在我身上就朝我脸打我在他身下用手阻当,我右手被他咬到嘴里,左手抓到了他右手,他用左手对我脸部击打,后来被刚丛海下干活回来的弟弟看到把我救起,我趁机把身上的皮裤脱掉,这时毕朝我弟弟奔去,我看他要打我弟弟,我敢快跑上前去从后面抱住毕某将他摔倒在地,顺势朝他脸大了几下。我弟把我拉起来。毕站起来又朝我打了几拳。,我就走了这时毕某被在海边打更的韩某拉住,说让我赶快走.事后双方都报警了,他先报警,我后报警。警察上他家,没上我家。而是让我第二天自己去派出所。事后都住院,我经伤情鉴定是轻微伤。他是轻伤,右手母指尺侧韧帯断裂。左手第五指掌骨骨折。现在我被检察院起诉故意伤害罪。谁能帮我解答一下这能怎么判啊。他现在花了8000元。我得赔他多少钱啊?我会不会坐牢?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没有钱赔他。只有自有住房一套。法院会不会买我的房子。我实在那不出钱法院能怎么判我。以上是我在派出所的口供。现在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奇起诉我,说我扰乱社会治安目无法纪。我太冤枉。起诉书上说我是与毕某发生口角,双方倒地斯打。说我在斯打过程中抓住毕某的手继续斯打,造成其手受伤。我简直生什么理都没有了。

你肯定在口供细节上有不妥的地方 要不然不会说你抓住毕某的手继续厮打
如果不赔钱的就就蹲吧 只要蹲就一分钱也别给 轻伤 最多三年 按你这情况也就一年至一年半 不会太重

三年以下,如果赔偿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