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23:45
越具体越好

其实,作为一个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是相当粗线条的.我国宪法对于隐私权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当然其它法律法规中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也作了比较多的规定.如果要提到完善,我想主要是根据时代的发展,首先应当扩大隐私权的范围.像个人的收入等比较敏感的事,要纳入保护的重点.像一些中奖者被要求上台在公众面前亮相等行为也是不尊重公民工隐私权.其次,是在侵犯隐私权的认定上也要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像在网络上散布他人的信息,图片,偷拍,偷录等等,另外,还有关于公共场所的隐私权的保护,公共场所的视频资料的管理规范化,公共场所突发的影响到某个人某些人隐私的事情的处置.
我不知道你是否想以此为题写论文,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修改一下题目,<<完善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建议>>,这样好写一点.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