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的低保费是多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12:16
低保和特困是一回事吗?应该怎样申请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救助能力,改善困难家庭生活水平,日前,区民政局召开九项救助政策标准调整工作部署会议。

  九项调整的救助政策分别为:一、提高解放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补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党员生活质量,将1945年8月30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补贴提高到1000元;1945年8月31日至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补贴提高到800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一次性补助。自2007年起,每年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向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2008年将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500元。为减少物价上涨给农村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拟将农村低保家庭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自2009年1月起执行。

  三、提高城镇低保对象一次性补助。由区财政每年按人均500元的标准,向区内部分优抚救济和城镇低保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自2009年1月起执行。

  四、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为提高农村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民计民生率先改善”的目标,拟将东丽区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统一,执行同一标准,标准的调整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五、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六、提高中小学特困生救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400元标准,现调整为每年每人按不低于500元救助。

  七、提高特困生节日补助标准。由原来特困生节日补助标准劳动节、国庆节各200元,春节500元,调整为劳动节、国庆节各300元,春节800元。

  八、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执行标准1000-3000元,调整到2000-5000元。

  九、加大救灾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