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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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止”这句话出自哪里?什么版本?第几卷第几页,是 不是《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卷221,上元元年五月条。

上元元年(公元760年)五月,刘晏任户部侍郎,充度支、 铸钱、盐铁等使〔9〕。他将第五琦的办法加以改进,使榷盐制趋于完善。 史称:
晏以为官多则民扰,故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余州县不复置官。其江岭间去盐乡远者,转官盐于彼贮之。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其始江、淮盐利不过四十万缗,季年乃六百余万缗,由是国用充足而民不困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