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户籍制度违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44:02
网上很多人说户籍制度违宪,我看未必吧,我想国家领导人要比老百姓明白事理的多,不会看不出来它违宪,如果它真的违宪,那他们不是早取消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户籍制度,却让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无法平等。

举个例子说,昆明人夫妇俩去北京常年打工,孩子也一起跟过去,但因为户口在昆明的原因,孩子要在北京上学就必须多出几千到几万不等的额外费用;外地户口的人在北京就业,也常常会因为户口的问题受到不平等待遇。这还是城市户口与城市户口之间的问题,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间的不平等更多。农村户口的人在城市生活,如果遇到人身损害赔偿,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计算标准,赔偿结果会和城市户口的人差非常多;农村户口的人在城市就业,所受的局限更大。

既然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为什么不同户口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会如此直截了当地不平等呢?把一个人贴上“城市户口”或“农村户口”的标签,这难道不是一种差别待遇?难道不是一种歧视?

因此,户籍制度虽然带给我们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却违反了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也违背了一切法律的基本原则。

户籍制度其实是地域歧视制度,和元朝种族歧视是一样的,只是划分原则不同,西方和印度虽然也有种族歧视存在但是从国家制度层面是不存在种族歧视的,他们都是潜规则,我们是国家主导制度性地域歧视,在当今文明世界都是罕见的,国家有些人以财力不足为由反对废除户籍制度,其实维护的是一些本来就不应该属于他们的优势资源,牺牲的是更加重要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平等制度,牺牲的是革命先烈用生命所追求的信念,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社会!

不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