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可以和门面上的名不一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59:58
我开家快餐店叫“巨人快餐店”。。营业执照上写的也是巨人快餐店。但我的门面招牌上可以叫“巨人永和豆浆”吗。。注册商标可以注册巨人永和豆浆吗。我的标志和名不算侵权永和豆浆吧。请懂法律的人回答。谢谢

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企业名称,其权利为企业名称权
商标为商标权。
商号一般来说是没有权利的。知名商号除外。
在服务业中,把企业名称简化,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属于未注册服务商标的使用

根据1993年之后的商标法规定。连续使用至1993年的服务商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1993年之后中断3年不使用的,不再允许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服务商标。

据消息灵通人士了解,08年2月关于商标企业名称的司法解释,公布之后,对于注册商标核准时间晚于企业名称核准时间的,企业名称可以简化使用,即可以突出使用其商号部分。但是必须在原有范围内经营。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你的快餐店不会是 :巨人快餐店。您的企业名称应该包含 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组织形式,您的 巨人快餐店仅包含三项,没有第一项行政区划。
您的巨人永和豆浆跟您的营业执照没有关系。应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建议你直接电话或亲自到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询问,这样才可以做到面面俱到。也是最让自己放心的方法。
做生意人就是要有这样防范于未然的精神。我朋友曾经就是因为不重视这样细节上的影响,后来吃了很大的亏。

应该是侵权了,慎重

ok的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