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语文人教版第24课送东阳马生序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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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宋濂求学记,用第三人称改写的现代文。

我从小就酷爱读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去向藏书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寒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仍然不敢懈怠、偷懒。抄录完毕,亲自走送还对方,不敢稍微超过约期。因此人们大多愿意把书借给我,我也因此能够遍读各种书籍。
成年以后,更加地仰慕圣贤的学问;又害怕自己无法和大师、名人交往,我曾经跑到百里之外,向一住同乡前辈请教经书里的道理。那位前辈道德很高、名望很大,弟子们生多得挤满了整个房子,对待学生从来没有稍稍温和过。我站在他身旁、待候著他,提出疑惑、向他请教道理,俯下身子、倾耳聆听;有时候遇前辈发怒、呵斥,我的脸色更加恭敬,礼貌也更加周到,不敢说一句话来顶撞他;直等到他高兴后,才再度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笨,终也听到了一些收获。
当我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书箱、拖著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回到旅舍,四肢僵硬、动弹不得,书僮拿著热水让我浸泡,给我盖上大被子,慢慢地才暖和起来。我寄住在旅舍,每天两顿饭,从没享受过鲜鱼肥肉的好滋味。别的同学都穿著华丽的衣服,戴著红缨珠宝装饰的帽子,腰间系著白玉环,左边佩戴宝刀,右边挂著香囊,光鲜亮丽好像神仙一样;我穿著破破烂烂的,和他们相处在一起,丝毫没有羡慕的念头。这是因为我内心有值得快乐的地方,所以不在意吃饭、穿衣服跟不上人家。我求学的辛勤和艰苦就是像这个样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