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转按揭的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03:12
该费用应该由卖方承担还是买方承担?如果承诺承担的一方反悔,双方又协商不成。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而撤销买卖合同?如有具体法律条款,麻烦列出。谢谢!
请回答的朋友看清楚我的问题再回答好吗?我是两个问题的,不要只回答一句话或者离题的答案。最好可以说明白理由。

待售二手房如果尚有银行贷款未还清,买房人申请新的二手房贷款,被称之为二手房转按揭。转按揭业务虽然方便实用,但同时又具有流程复杂、风险较大的特点。
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一般是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