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合同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37:23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之规定实行。
2、 因工作变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甲方可视情况调整乙方工作时间。
3、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或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需要加班工作。

1、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如果企业规定的时间标准没有达到国家要求,则无效,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果企业规定的时间标准优于国家标准,则可以按照企业规定。
2、不可抗力可以或者企业较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可以作为调整的依据,但不是随随便便的工作变动就可以,要那些关系到企业整体,比较重大的才行,其它的一些小的原因不能作为企业调整工作的时间,要按劳动合同来。
3、必要时可以加班,但要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我本人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
2、 因工作变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甲方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但要额外增加报酬。

1、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之规定实行。
评:笼统。没有细化,不具体。
2、 因工作变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甲方可视情况调整乙方工作时间。
评:狭隘而死板。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或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需要加班工作。
评:笼统。没有细化,不具体。
综上,法律效力极低,价值不大。

这是**单位部分合同内容,供楼主参考:
第**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8小时 工时制,具体为 / 。
第**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第**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1.工时把国家规定放在首位,甲方当然有相应的自主权。
2.甲方有自主用工的权利,自然有调整乙方工种的权利。
3.是否加班要看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而定。所述两种情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