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变更法人有债务风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37:45
1.公司有两个股东,以前由A股东担任法人,现在变更为B股东担任法人。如果更换时有B股东不知道的债务,后来债权人来讨债,此时A和B两个股东都仍在公司,该由谁来承担?假设B股东有这种债务风险,如何避免这种风险?通常是没办法避免的,但这里的特例是前法人还在公司,并未离开,也未转让任何资产。
2.通常所说的法人承担债务责任,那么法人是以自身资产来承担债务,还是以公司资产来承担债务?如果两种情况都有,什么情况下会以自身资产承担债务,什么情况以公司资产承担债务?

1、只要程序合法,变更法人事项不涉及违法犯罪则风险较少
2、公司债务都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所以不存在什么避免的问题,因为是公司的债务
3、.当然是以公司资产来承担有限责任了,而法人或者股东只以出资额或者股份来承担有限责任,而不会是用自己财产来清偿,除非有证据表明有转移资产等非法行为,那么才需要用自己的资产来清偿债务

1.公司债务都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所以不存在什么避免的问题,因为是公司的债务

2.当然是以公司资产来承担有限责任了,而法人或者股东只以出资额或者股份来承担有限责任,而不会是用自己财产来清偿,除非有证据表明有转移资产等非法行为,那么才需要用自己的资产来清偿债务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仅仅是公司个人职务人员的变更,与公司和股东的债务没有关系。

股份制公司是以公司资产和自身资产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公司资产来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