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到底什么叫摇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18:16
我在汽车上看到有“蓝天歌剧院”等的另类晚会,节目之一就是一个长得很酷的歌手,一边喝酒,一边声嘶力竭地高唱,请问这就是摇滚吗?

摇滚(Rock and 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1940年代末期的美国,19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迅速风靡全球。摇滚乐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大多数人的喜爱,并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形成一股热潮。
何为摇滚:

历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 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那个时候的Bill 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我们生活时代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下面是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