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专业的意见 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57:22
有人在没经过我妈同意的情况下,拿了应该是属于我妈妈的东西,然后被我妈妈知道了,她就在那边说有人偷拿她的东西,后来跟那人发生口角,然后那人的老公过来一起帮着欺负我妈妈,然后我爸知道,也过来,看到我妈妈被欺负,就动手打了那人一巴掌,然后现在那个人去派出所告我爸爸打人,还说把他脸都打肿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能去告他们家偷窃吗?因为后来他们偷偷的把东西还回来了,不过这整个过程有很多人看到,我现在该怎么办

按照你所说归还失窃物有人证可以证明,那么是可以告他偷窃的,他已经将非法所得占有,他偷窃的行为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遂,主人发现后归还脏物并不影响对他的罪行的认定,是既定事实。
至于你家人为索要物品而与他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打伤对方,在法律上是需要赔付的,但在实践中,通常打小偷都没人赔。
其实这种小案子,有点经验的民警一眼就能看出端倪——如果他确实是偷了你家东西,民警不会理他的。如果偷窃财物价值较大,处理就比较严格,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小东西一般不会立案,而是希望你们能进行调解,中国还是比较喜欢和气。
不过如果他家和所里的人比较熟悉的话,你就要多注意点了,毕竟中国是个关系社会。

如果
你能找到人证给这件事情作证的话,就好了。
鉴于你和你父母的亲属关系,你的证词是不能用的。
所以:
建议你可以像派出所说出实情,一边联系当天在场的人证。
另外,如果挨你爸一巴掌的那人,如果识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