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申请低保比较了解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38:47
我朋友的母亲.今年57岁了,离婚.无退休工资.无房子.而又患有较严重的心脏病及高血压各类病证.有一女儿已经出嫁.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现住浙江地区.这样的情况能申请低保吗?
我朋友的母亲去居委会找过了.可居委会的回答是,"低保是一年办一次的要到差不多年底的时候才统一办一次.况且你的情况不适应低保,你有女儿."可是我在想你们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就是低保不算.也能按个政府困难户救助之类的算吧?我朋友的母亲怎么跟她说都不行.还说就是办不到低保能不能给按排个适应身体状况的就业机会.(我朋友的母亲耳朵听力不好,可以谈的上半聋了.只有说话响的时候能听到.况且有心脏病心跳太慢.医生说按起博器是迟早的事,不能累着.不能气,高血压.脂肪肝...在一个岁数大了也笨手笨脚了)暂时解决一下自己的温饱问题.你知道居委会的回答是什么?"这个我们不管"天啊,这就是所谓的父母官吗,人家要不是真困难能来找你吗?寒心啊!还说这样的话,如果不相信你都可以调查的啊?到后来就干脆不理你了.(真是气愤!怎么现在连居委会都这么牛了,你们不是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的吗?难道是没送礼的缘故吗?当地好多人有关系的就是有儿女,有房产的甚至有的房子多的月月拿房租的都拿了低保,真正困难的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来不甘心就到当地街道民政部门说,他们的回答是"这个你要跟居委会说,再由居委会往上报."每个部门都往外推.真是无话可说了.就差个民政局没去了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
你朋友的母亲可以办理低保,
一、女50岁没有退休金就按丧失劳动力算
二、她女儿工资低于1000按每月给妈妈100养老金算,2000给200,只要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就可以
让你朋友找当地居委会民政主任及街道居民科去,她们要是不给办就是渎职

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夫妻一方为外地农业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出据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应在5日内如实提供。

(二)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补差标准,指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张第一榜公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张第二榜公示,同时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村委会对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张第三榜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行随时申报,按月审批。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

1.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村民委员会应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