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19:41
我家的房子是04年从老公的外婆那里买的,因为外婆有五个子女,她有这一处房产,但是因为那些舅舅欠我婆婆钱,他们之间就写了这样一个协议,内容简要如下:外婆归我婆婆养活,我婆婆一人按当时的房价一个人反相应的钱数。可现在他们要往回要房子,我家的房子是04年过的户。是我们的名。现在外婆不去我婆婆家住,不用她们养活,就是占我们的房子,我们应该让给她吗

我个人是这种想法,虽然我是做房地产的,但是我感觉人不能光为了钱,还有感情呢!
首先这个房子已经是你的了,所以你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愿意不愿意卖是你的事了,因为你也是花钱买的,如果有情意的话就按原价卖给她!如果不讲人情的话,肯定要现在的价格卖了!但是房子你的,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卖,他们拿你也没有办法,即使打官司,你也是赢家!
你现在最好的方便就是把房子还给你的婆婆住,不要还他们的房子,等你姥姥去逝后,原来的协议就没有用了

已经过户了,房子就是你们的产权,不用搭理他们。 让他们住是人情,不让他们住是法律。

那么大的年纪怎么还没死翘翘。。。

让那个老外婆住你婆婆家~其他人赶出去!

法律之外有感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