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48:37
一个朋友分期从我这总共借去两万多元钱,她给我打了借条,约定2009年5月1号之前还清,但是我担心她到期没有能力偿还,她是家中独女,父母应该有能力偿还,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下到时是否可以主张她父母代为偿还,毕竟她已成年,虽然没有结婚.如果她没有能力偿还,父母也不愿偿还那我该怎么办,是强制执行吗?她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正式工作,强制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执行,那又如何是好?
我现在是想尽快拿回我的钱!如果按照兄弟你这样的逻辑,那她不是可以无限期拖延下去,虽然我有借条,即使在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那她要是不还我也没她什么办法啊!她要是永远没有能力偿还我岂不是永远也要不回来了!

在其未结婚之前,如果其与父母仍在一个家庭中共同生活,其所借债务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为,则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可以其父母双方及家中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共同原告。申请执行原告,希望总会大一些。

如果你们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话,就应该在还款时间到期后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因为民事案件法院有受理期限的,超过还款时间两年的,法院不再受理,虽然她现在没有还款能力,但是你主张完权利,法院下完判决书后,就没有这个时间限制,可以等她以后有能力偿还时再申请执行,或者你在借条到期后让她再重新给你写借条,这个就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