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子宫、附件B超检,医院不给B超单合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40:05
医院为关爱女性健康,在某杂志上特别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活动(3.8元妇科全面健康大普查),患者看到广告后,前去医院做B超检查,可医生却告诉她,医院只负责检查,不出具B超单据,(另3.8元的检查,按照正常的检查是收30的,要是患者做30元的检查,医院就给患者出具检查单据)这令患者感到非常纳闷。请问,我国现在对医院给患者检查后,是否出具检查单据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吗?

我没学过这方面的法律,但是一看就感觉是不可以的
b超单据的结果告诉检查者了没啊 ?

医院也是商业单位,他们做事情也是为了利润呀!这种事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只有在职业道德上有点欠缺而已。

不告诉患者结果就不行,等于骗钱一样,不想知道自己的情况谁去做B超啊,他们打出的广告绝对是误导大家,竟然还有这种事,你一定要去找他们理论清楚

这样听起来是免费的,事实上是变相的盈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