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件事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04:40
这是发生在去年,也就是2007年的龙虾上市季节,我们村的一个龙虾养殖户的龙虾一夜之间死了很多,很明显是有人投毒。
但可恶的是他们把矛头指向了我家奶奶,我奶奶可是老实的农民啊,哪会做这种事啊,当然啦结果警察局调查的结果是误会了。
继而他们竟又把矛头指向了我父亲,可巧的事那段时间我父亲一直在公司加班,根本不会有那种空余时间去做这种事。但可恶的是他们把我父亲列为了嫌疑人,报了案。没过多久警察局的人就把我父亲带去做了调查,而且还动用了测谎仪,当然最后的结果又是误会了。
请问他们对这件事做的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我可以怎样讨回公道?
请大家帮帮我,虽然时间已过去那么久了但是我们还耿耿于怀,因为我们太冤了。
希望有专业人士可以帮我分析一下,谢了

遇到这种事情,的确让人难以释怀,可以理解。

他们向司法机关“指控”你奶奶及你父亲,只有二种原因:一是种可能是错告,即由于误解而指控,另一种可能是诬告陷害。至于是何种原因,从你所提供的情况来看,不能得出结论。这里仅就错告与诬陷有关的法律问题作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的措施。

一、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甚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二、错告
刑法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最基本的标志。

希以上知识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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