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压死了人,我们得陪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42:02
司机在半夜行驶时,看到前面马路上躺个人,就往旁边打轮,结果还是后轮压到了那个人,请问,这种情况下,车主已经入了保险,保险公司赔偿外,车主还要大约拿出来多少钱,(现在没有死者家属来认领)我们要怎么办,而且这个人肯定不是一个车压的
交警说责任是大货车的,说新的交法规定,最后压的车要负责,因为前面说有车压过也没有抓到,所以只好最后这个压的车负责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例如:周某为某市职工,34岁,某日,周某开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时,遇到一辆拉条木的拖拉机缓慢驶来,拖拉机所拉的条木由于数量太多,装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经过时散落下来,有一根条木插入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车辐中,周某摩托车由于车速较快而迅速变线,直接撞到拖拉机尾部,周某头部受损,当场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按照其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2000元/年,这样,周某家人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00元/年×20年=240000元。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但是你说马路上躺着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肯定不是一个车压的,意思就是说你们认为他在出事之前就可能已经死了是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得看法医的鉴定结果了~看他是在该司机出事前死的还是后死的~要是之前就已经死了的话,那我就不知道了,估计不会有太大的处罚吧~没处罚也说不定~

  不知道啦~

具体赔偿多少,不好说,因为楼主给出的条件差得太多了。

希望楼主提供以下情况:
1、交管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