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57:01
我和老公为结婚,在婚前贷款购置了一套房子,我们俩共同出的首付。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面都是我老公一人的名字,由于我收入较高,所以现在但房贷一直由我来还,目前即将还清。
我想请问,有什么方法能证明,或是公证,这套房子只属于我一人
难题是,房子是婚前买的,名字是他的名字

1、如果有证据证明哪些是你再婚前取得的财产:这部分不公证也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分,没必要再去花一笔公证费,你只需要保留好那些财产取得时的发票或合同或产权证等能够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再婚前的证据就行。

2、如果你是想把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自己取得的财产公证为你的个人财产,这有些麻烦:
(1)如果你们之间有有关于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即使不去做公证,你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你们之间没有这样的约定:你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想公证为你的个人财产,就必须得到他的同意:没有他的同意,公证处是不会为你公证的。
(3)其实,如果他同意将你们再婚后你取得的财产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你不必去公证,只与他写下书面协议,约定你们再婚后你所得的所有财产都归你所有,就行了。

3、“只是希望做个财产公证. 想知道到底要怎么做?? 具体的步骤? 需要审核些什么东西??”:
(1)如果你是将你再婚前的财产公证为个人财产:只要你自己到公证处去申请公证就可以,审核你的身份证明、你的财产权利证明等。
(2)如果是将再婚后的财产公证为你的个人财产:必须有你和他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或是他一起去并声明哪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才行,要审核的就是你和他的协议、两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书等。

广东胡律师:

婚后还贷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的首付属于个人财产,你们不是离婚财产分割的话,让你丈夫把房产证改成你的名字,并公证协议此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作为财产分割。

为了夫妻生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虽然是完全以你的工资来还房贷,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登记人的姓名只是对外公示的作用,对于你们双方之间,仍然是夫妻共有的关系。如果你们没有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只要对方同意,可以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你所有,并且到房产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

通俗的说:假如离婚,婚前财产可以分彼此,婚后财产就是共有财产,就算他在家不干活也是一样. 如果夫妻关系好的话,没必要做财产公证,如果有离婚的打算,只能通过协商,只有你老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