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相关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26:17
想请问一下婚姻法达人如下情况:
如果男方和女方在结婚后由男方家长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签名为夫妻共有.但是男方家长在事后要求男女双方签订一份欠条给男方父母,欠条资金为购房资金.
若在男女双方离异后财产划分的事后虽然是男女各分一半,但由于签署了欠条,那是否女方就无保障了?这样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欠条金额为全额房款,但是实际男方父母只付了首期,尾数都有男方自己从工资中扣除。
具体是在结婚前签订的欠条还是结婚后签订的就不确定,如果这样的情况女方完全没保障的话有没什么方法可以改变这种情况?

应该是没有什么好的保障了。到时候一旦离婚男方家会以此借条起诉女方

广东胡律师:

1、房产属于夫妻婚姻里的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各人一半;

2、欠条两个人都签名了的话,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债务,两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