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坚决不签合同,企业有没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24:31
HR部已经下达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包括有些员工在公司已经长达10年之久,按理说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由于负责档案资料的人员变动,导致有些员工的合同没有及时的签订,现厂里因为效益不好,加上HR部最近对下面人员老是调动(其实就是变相的裁员),所以现在员工的工作情绪不是很好,认为签了合同对他们自身的利益也没什么保障,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员工拒签合同,企业有什么责任没?(续签的员工大部分都是老员工,公司还是要继续用的),比较急,希望大家给个办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但是如果你们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而继续让员工在单位里工作,到时出现了劳动纠纷,单位是很难保障单位的利益的。你们应该积极做员工的思想工作,劳动合同肯定是要签的。另外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也应积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可以在当地的日报上刊登续签劳动合同的通告,履行公司的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劳动者不签定合同,责任由劳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