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指的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44:23
明初四大案,指的是?

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通过这四起大案,朱元璋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郭桓案
空印案
前2个是灭贪官。
蓝玉案:这个是太猖狂,杀了他
胡惟庸案:这个是相权太的了,威胁到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灭了他,自己好独裁。

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空印案。四案过后,明朝的名将名臣基本上全被清楚,为朱允炆拔掉了危险的刺,可是家贼难防,当朱棣造反时,已无将可用。

简单点
郭桓案
空印案
蓝玉案
胡惟庸案

哎 不过都是些朱元璋故意制造的冤案而已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胡惟庸案

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蓝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