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的人帮帮忙,拜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36:35
申通快递公司将我寄到江西总部的差旅费报销票据(我的和业务员的,近4000元)搞丢了,现公司不仅不报销这个费用,并将业务员的报销费用从我工资里扣除,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劳动法有约束这方面的吗?请帮帮忙吧,感恩不尽!!拜托..............................
我所有的分都送上了!!!!!!!!!!!!!!!!!!

你可以联系申通快递,让他们出证明,证明快件丢失,最好能让他们说明里面装的确是报销凭证。一般情况下,跟领导解释清楚,让单位主管出证明,就可以报销了。

你讲的意思是在快递包里面失去4000元?你把事情经过详细点说好么·
我也遇见过这样的情况·我是丢数码相机·

你为公司履行职务职责的时候,第三者(快递公司)的过错形成公司的损失,直接责任人应当是过错人快递公司,现在公司却让你承担过错造成的损失4000元,显然是违反民法通则的谁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注意,这个事情违反民法,不是违反劳动法,你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从民法通则的角度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