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感谢好心人:乳腺癌术后治疗(化、放疗)过程中是否可以改变顺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43:43
我母亲,58岁。2009年1月19日做乳腺癌手术(左乳)。
术后病理诊断结果:(左)乳腺浸润性导管癌,肿块直径2.5CM,“切口旁乳腺组织”、“乳头”未见肿瘤,同侧腋窝部淋巴结癌转移(3/21).免役组化:
P53弱(+) ER(++) PR(+) CerbB-2(+ -)
肿瘤内科诊断为T2N1M0 II期
入院行ECF方案化疗已完成3周期,接着本该去放疗后再回来进行3周期的化疗,但是要去其他医院放疗,而其他医院的医生说接着化疗完毕后再做放疗好些,为此而改变治疗方案是否有影响?
很感谢给位好心人的回答,我在此表示非常的感谢!
还有一问题,就是当化疗过后,在查验血常规里当白细胞及粒细胞绝对值是多少的时更适合于需要打上吉利芬针(粒细胞刺激因子)呢?谢谢了。

这种情况下,“化疗三周期+放疗+化疗三周期”与“化疗六周期+放疗”效果没有明显差别。所以你母亲可以先把六个周期化疗做完了,再做放疗,这样对你们来说也比较方便一些。

放疗在术后半年内比较好。不要太晚了。

放化疗不必进行

目前认为 化疗六周期+放疗,放疗要在术后6个月内,局部复发危险性高的提前行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