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该不该分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5:03
我和他相识于去年年底,是经熟人介绍的,一晃儿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对我倒是蛮好的,可是我不认为他是个有魅力的人,对他一直没感觉,我27岁了,实在是不小了,觉得一直在凑合着处,他人其实不错,可是不是我心目中的另一伴的标准,其实标准这个东西是随时在变而且不固定的,只是他真的离我想要的感觉相去甚远,我想找个对我来说存在感觉特别强烈的人,我也希望我的婚姻基础就是爱情,可是年纪也大了真的是凑合着处一个,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其实还有就是有被家庭逼迫的因素,如果现在跟他分开我家里人又该上火了,说错过这个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了。也有人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可是爱情可以培养吗?虽然爱情最后都变成长长久久的感情,可是一开始就是感情而不是爱情那么真的不是我想要的。

27岁其实不老.
凑合着过你就要忍受他多少年阿.
不要说凑合着.
如果你对他真的没有一点感觉.
我劝你们还是分开吧.
不然有天你们分手了.你再找另一半的时候就有离异纪录了.
没结过婚,怎么也比离婚要好点

怎么说呢,你想找个感觉特别强烈的人,也许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呢?
你要真觉得不甘心,那你就接着在等吧,反正你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我和我的朋友都认识十年多了,还是对我不怎么满意,但她也碰不到什么感觉强烈的人,就这样一直处着,结婚也只能和我结了

想找一个你爱又爱你的人是多么难呢。。

有的人喜欢问这样一种问题:你会选择爱你的人 ,还是你爱的人。 你有权力去选择 ,但也要看看你还有没有时间去选择 其实人无完人,感情是能够陪养的,看他条件吧,感觉只是一顺间的心动罢了 ,考验他一下。各方面的 仔细想想如果和他一起会有怎样的感觉 再作决定 祝你幸副

难道能凑合一辈子吗?假如你能活到60岁,你的人生才走完一半,剩下的一半难道要这么过吗?

你还有10年的时间可以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