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44:55
邻居把我家电线掐断了,我找电工接他不让接,我俩就打起来了,我妈过来拉架他拿棍子打我妈,一见这我捡了根棍子把他头打流血了,后来他从家拿来一把菜刀说砍死我,我爸过来拉架他把我爸胳膊砍了一刀,我就用棍子打了他头一棍子,他后来鉴定是轻伤,我的行为属不属于正当防卫,是不是要判我的刑,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谢谢大家 急。。。。

不属于正当防卫,双方都由伤害对方的故意,缺乏目的的正当性。
判刑的可能性不大,第一,被害人受伤使自己的原因引起的;第二,根据刑法13条的规定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属不属与正当防卫这要看最早是谁先动的手,判刑应该不至于,顶多拘留几天,估计还要赔偿些医药费(当然也应该让你的邻居赔偿医药费)。你的邻居判刑的可能性大些。

要看当时你那一棍子下去的时候。他有没有在继续行凶或将要行凶。
如果他当时砍你爸爸一刀后并没有再继续行凶或将要行凶,那你就是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反之就是正当防卫。

冲你爸一刀砍下去,你是马上、速度对他进行反击的,正当防卫。如果中间有时间差,足以让他表明不会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则你是事后防卫。

你们都怀着故意伤害的心理干起来了还哪来的正当防卫,当时应该你老爸敲回他才爽,他才可以正当防卫,故意伤害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不过你那情况无罪的可能性极大。当然得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