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生退出天娱后,现在到哪里去了啊,在干吗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32:06

3月13日,陈楚生与天娱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经纪合约纠纷,在长沙仲裁委员会首次开庭。虽然由于天娱方面意料之中的反对,当日仲裁庭审并未公开,但通过媒体的积极报道和长沙仲裁委秘书长等相关人士的阐释,我们依然了解到:

当日庭审,天娱方对长沙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的权限提出异议。仲裁庭经审查认定,委托经纪合同中仲裁条款有效,长沙仲裁委对此案依法享有管辖权;
在庭审之前两天(仲裁庭组庭之后十余天),天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要求法院裁定自己当初在合同中拟定的仲裁条款无效。长沙中院在未审查具体仲裁条款的前提下,“口头通知”仲裁庭终止审理。
由于天娱对仲裁程序的刻意拖延,当日庭审没有涉及实体问题,对于纠纷解决没有实质性进展。

商业社会中,人才与公司的分合聚散,本来正常不过;这一点,在有关方面自己的领导岗位上和艺人群体中,不论进出,都不乏前例。事已至此,再论恩仇,稍嫌矫情;既有律约,当遵其定。《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应当在组庭后四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也就是说,本案不管在细节上如何纠缠,在程序上如何拖延,终究会在又一个夏天来临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和契约精神,有个最终的了断。这个最终了断的内容和条件,尚待仲裁庭裁断,但长沙仲裁委黄幼园秘书长明确表示,所谓“拘留”一说纯属误读:本案裁决的执行标的是财产,而非人身,而且执行对象“不一定是涉及到陈楚生,也许涉及到天娱,双方当事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哪一方判了如果有义务的话,他都得履行。”

如黄幼园秘书长所言,“客观公正,平等对待当事人”,是民商事仲裁的基本精神。我们也必须看到,较之以国家公权力为主导的法院诉讼,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安身立命的“效率”价值,绝不容以恶意拖延程序的方式蚕食消解;仲裁庭、长沙仲裁委乃至整个仲裁制度的尊严,绝不容以恃强凌弱、胡搅蛮缠的方式任意亵渎。

年初以来,尽管遭遇种种舆论上的操纵和封锁,全国诸多主流媒体,依然以独立的新闻视角,对楚生的解约发布会和仲裁过程,给予了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京华时报、新京报、潇湘晨报、重庆晨报、广州日报、楚天都市报、法制晚报、长沙晚报、华商报、大河报、北京晨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扬子晚报、天府早报、海南经济报、南国都市报、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