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和残疾人离婚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谁更有机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45:31
我的小孩还没满两周岁,我结婚时他已残疾了,他隐瞒了他二级残疾的事实,法院现在也很为难,他使用暴力把小孩从我身边夺走,孩子离开我已经三个月了,法院说就算判给我执行不了也等于零,我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我认为公办教师机会比较大一点,因为如果孩子小,由法院判的话,当然会判给抚养能力比较大的,经济是重要的条件,毕竟经济是万事的提前嘛,

当然是公办教师了,因为公办教师抚养能力更大
但是和残疾人离婚可能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和遗弃的问题
使用暴力的话,你真要是没有办法,可以去告他拒不执行判决罪,关起来,然后再把小孩弄到身边

公办教师有稳定的工作,可能机会更大些,但经济收入也不是唯一的评定标准,还要考虑到孩子自身主观归属意愿!

残疾人离婚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更有机会

如果孩子已经满十周岁,孩子的意见很重要。反之,应该对孩子的身心发育有利的一方机会大些。

一般应该是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