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秀外国语学院5年制的专业有什么录取要求?学费如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9:27:37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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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日前对外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招生规定”),记者将今年的招生规定与去年的进行了比对,发现今年的高招政策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

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除上述三类人员外,今年,教育部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2.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二,对“异地借考”满足条件做出新规定

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规定中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

其具体规定如下(招生规定第五章第21条):

“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三.对高校招生简章内容规定及审核更加严格,统一发布

今年,教育部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在规定中明确要求各高校招生简章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

并明确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