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故意伤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00:13
我和朋友吃宵夜的时候,同台的两人与隔壁的人打架,导致对方受伤进院,但这两个打架的人我不认识,请问我有责任吗?期间我没出手或出口。伤者情况轻伤。打伤人的两疑犯已经逃跑了。我们是否有责任要赔偿呢?现在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是重伤呢?
我没有包庇伤人的两个人,因为我跟他是不认识的 只是朋友约我出去,他们坐下来。没经过介绍,也没有聊过一句话。而且我已经有人送伤者去医院了,这应该不属于见死不救吧?

可以告诉你这件事情如果你没有去参与对你是没有什么罪的~要是乱家~~我也没有办法~
不过你可以拿出法律武器~这件事情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明白了么?~
但是这个的话~应该算是吧~因为你毕竟站在伤害人的面前,就算没有打架`事后也在包庇。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