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分求!!毕业生试用期的签约等问题,速度进来,只有一天时间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48:33
今天接到电话,说我被录取了,录取公司并不是什么大公司,一个小公司而已,应聘的是业务员,那天谈的时候是说,
要先经过七天的培训(无工资),
再有一个月到三个月的试用期(工资900),
转正后底薪1100+提成。。。。
问题:
1.那七天的培训无工资可以接受,其他的问题大家有什么建议呢?
2.关键是试用期,试用期他说1到3个月,有什么问题吗?我明天去公司报到的时候,该对他们做什么询问易保证我的权益?
3.试用期我要签什么合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包括在劳动合同内”,这句话在签约的时候怎么理解?试用期到底要怎么签约啊?
4.像我这样的,试用期除了工资,还能享受其他的什么吗?比如福利保险之类的吗?
5.试用期有要赔偿的吗?

另外我还要向公司询问什么?合同上该有那些才能保障我们权益?

最后一点,只求大家别复制黏贴,那些对我没用,我自己会查得到,只求大家能将自身所知告之,另外提点意见,再次感激不尽!!!

先说我知道的,不知道你签三方协议了吗。其实三方协议作用不大,他无法保护我们毕业的实际利益。正规则的公司,在试用期前靠的是三方协议来约束,试用期后会有个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这个合同,才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比如薪水,福利保险等,而且这你得和公司谈,大多数的中国公司是不会遵守活动法的。说实话,也不要太计较了,中国的公司正在走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政治经济学学过吧,这个阶段有什么特征。在这里我就不好多说了,慢慢体验吧。而且加上金融危机工作现在很难找,如果你还有其它机会可以再看看,否则你就先干着吧。不要太指着劳动法里说的东西。关于赔偿,只要你的档案或其它重要的人事关系不是在他们手里握着,无所谓。明白吧,再说多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