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注销后 物业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43:29
请问, 物业公司在06年下半年注销, 09年来收05-06年的物业费,该费用我们是否应该交。他们找了东北的流氓天天踢我们家的门,而且每次长达2个小时的骚扰。 这种情况我是否应该报警,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是公司注销,哪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

物业公司已经注销了就没有权益关系了,如果是破产了那还是有的。至于流氓嘛,那当然找公安机关啦,他们是“对口单位”嘛。

当然是不该交了,这家公司06年都不存在了,还交给谁啊?现在上门来收都是收到自己口袋里面的。
流氓上门当然只能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