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集体户口结婚登记落户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25:44
我和老公都是济南的集体户口,老公在济南有房产,但是一直都没有落户到此房产上。想结婚登记后把户口落在房产上,据我所知得先将集体户口拿出来以后结婚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落户的事情。但是因为时间关系,希望能够尽量在两天内把登记和落户的事情一并解决,不知道行不行,如果行的话我应该怎么办理呢?
对 cnsdscd001 的回答,还有疑问:办理这些可以在周末吗?落户不需要什么准迁证之类的东西是吗?谢谢

对你所说的情况:
  你应该先办理结婚登记,只有结婚登记后才能将夫妻户口落到一块,如果你是外地户口的话,先将老公集体户口抓紧落到房产上,然后办理“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具体办理手续如下(其中还有其它情况的落户,为了保持文件整体性因此未作删减):

  事项名称: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事项类别:
  办理机构: 派出所、分局、市局
  申报范围: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属申报范围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批结;属申报范围2、3、4、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所需资料: 1、符合申报范围第1、2、3、4项所需手续: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4)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