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遗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2:40:27
本人现年26岁,母亲于04年疾病突发猝死,终年50岁,除留有一所房屋外(我与父母,姥姥四人同住)未对身后事作任何交代。

05年,本人外出打工,姥姥由我舅舅接回家抚养,父亲多病,经乡下老家人撮合,与一寡妇结婚,婚礼从简,未曾办理登记。我作为儿子,单身且没有积蓄,向朋友多方借贷,拿出五万块给父亲凑足了新房的费用(总共十万)。此后一边打工,一边向朋友慢慢还债。原父母共有的老房出租,租金全额交由父亲安度晚年。期间本人再没有额外向父亲提供生活费用。

09年初,眼看所欠五万块债务将要还清,老父突然提出想要变卖老房,所得款项除赡养我年迈的姥姥之外,其余由他替我保管,等将来成家的时候再交给我用。其中:必须由我和姥姥分别提供书面证明,表明自愿放弃对母亲遗产的权利,然后由父亲出面将老房变卖。

老家的亲戚长辈中有些人提出了他们的顾虑,认为是后妈从中作梗,想图我爸的财产,综合这些,我决定向法律工作者提出援助请求,希望你们给出一个妥善处理的方法,或者方向,既不损害亲情,又可以防止亲情下面的侵权发生。

从文字的表述看出楼主还是懂法的,很多法律专业术语。。。
你母亲去世后,因没有遗嘱,所以她的财产是按法定继承来分配的,你和你父亲、姥姥处于同一顺序,应当公平分配,你母亲的遗产=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的1/2,这些遗产由你、你父亲、姥姥三人平均分配,姥姥可以适当多分。
你的后母,因为没有与你父亲办理结婚登记,而且现在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之说,只有“非法同居”,从理论上来说她的身份连你爸的财产都不能继承,更别提你妈了。(看法官是否采纳:按当地风俗可视为夫妻,当地群众也认为二人是夫妻,二人虽无登记但确实为事实上的夫妻,这些因素可以在离婚或者遗产继承中让法官认定你后母有相应的资格)
所以,姥姥完全不用按你爸的意思写保证,反正你爸有赡养的义务,而且即使现在你姥姥有权继承了你妈妈1/3之多的财产,但是你姥姥去世时,除非有遗嘱,不然按照法定继承也是你爸来继承。
你呢,就跟你爸写:将你继承的那部分房产的处分权给你爸,但保留收益权。。。收益暂由父亲保管,抵除平时赡养费用,在XX年将该继承份额的房屋收益交给你。然后找两个见证人签字~~~
其实总觉得这个事件没什么大矛盾啊。。。

具体问题可以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卖房后的钱的分割情况。可以公证。